关注我们:  
15018904848
 
Registration 在线咨询

你真的是来找律师的?

分享到:

点击次数:913

邦仪logo.png

你是在寻找一个同意你观点的人,而不是在找律师。

  其实,找一个同意你观点的人很容易,并不需要到律师事务所来找。在街头巷尾,或者在同事、同学、朋友圈中随便找一个人,你只要声情并茂地向他诉说,他就会对你点头附和。法律职业者,有自己独立的职业判断,一个好的律师,不可能为了揽到业务而苟同他人的观点。

你问我,花多少钱可以把人从看守所里捞出来?

  关于这个问题我给你作了许多解释,但你对我的解释心生不满,甚至有些愤怒。你把法律完全世俗化,而法律预留给律师拯救人的路经从来都不世俗。


你给我只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案件信息,却要我基于这一信息对案件作出唯一的结论。

  树上有10只鸟,用枪打下来了一只,树上还剩几只?对于这样的问题,你准许我给你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9只。你把法律看得太简单和浅薄,但法律却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和浅薄。

  你在事情发生后,匆匆地到书店里买了几本法律书,在网上搜索了几个法律条文,并从中找了几个生僻的法律概念和术语来考我,甚至质问我,你对律师很不尊重。

  你前后咨询了不少律师,你收集了若干个律师的若干个观点,你总是用一个律师的观点去攻击另一个律师的观点,你甚至还企图要我去与某个持不同观点的律师当面辩论,你想从律师的战争中捞到便宜。如果用这种方法就能学到打官司的技巧,这中间一定有人是白痴。

你和我谈了这么长时间的话,但你并不想支付咨询费,你这种做法或者说伎俩,在别的律师那里也同样用过,而且我感觉你很得意自己的这种做法,你认为自己很聪明或者精明。你这种做法有没有可能害了你自己,你思考过这个严重的问题没有?

  你关心他的意识并不强烈,直到如今,你并没有真正委托一个律师介入到程序中去,你不断地找律师交谈,只是为了寻找一个简单的心理慰藉,或者说找一个理由去敷衍他或者他身边的人,个中原因是你内心里并不想出钱,也不想真正出力。

  你总在强调他是个好人,对于你的这种感受我不想否认,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的感受不能代替案件本身,公安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更多关注他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实施了怎样的犯罪。决定他命运的不是你的感受。不幸的是,你总是希望我无条件地接收你的感受,并用这种感受为他进行辩护。

  你总是在强调所谓的事实却回避证据,但当我问及你所说的事实在哪里的时候,你避而不谈。我要告诉你的是,用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才叫事实,没有被证据证明的东西,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或不存在。案件发生时,法官并不在现场,那么法官是凭什么认定案件事实的?只有证据。“以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一条重要原则,然而你,对这条原则不以为然。

  我不否认你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甚至在你所工作的领域非常专业,这是你的长处。但你总是以自己的社会经验逻辑来取代法律逻辑,你希望律师也以你的经验逻辑来推导法律事务。你的长处瞬间成了你的致命短处,但你十分顽固地不承认这一点。如果你的官司今后一败涂地,那全是因为你自以为是。

你总是不厌其烦地要我对案件结果打包票,我打得了包票么?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我开的吗?我凭什么跟你打包票?社会上的有些游医爱打包票,但我不是游医;医院门口的那些算命先生声称能够把握未来,但我不是算命先生。你跟我说,你一定要找一个保证结果的律师,我敢说,你要找的这个人绝不是我。

你已经多次流露出对律师的不屑,我微微一笑;我也向你明示或暗示过,你并不需要律师,你也微微一笑。

     其实你也算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在你和我握手言别,走出我办公室的那一刹那,我也真心地期望你的案件有个好的结果。

  我写这篇文章时,你早已离开了我的办公室。文章中的一些话,我当时很想对你讲,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道你能否看到我这篇文章,如能看到,你将如何?如未能看到,又将如何?老实说,我不知道。

      点评:很多时候,当事人希望律师对于案件结果进行保证一定会赢,或是提出其他无理的要求。其实,律师不作保证才是负责任的表现。您觉得呢?

      图片来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blairlam22)进行删除。


专业律师推荐

【蒋采颖律师】

蒋律师照片.png

  蒋釆颖律师(持中国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131895734)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读中国、香港和英国法律。她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和美国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和香港法律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在全球排名前十大之一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多年,专注于企业上市融资。

  蒋律师目前是香港中国法律公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香港证监会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持牌人。

  蒋律师长期从事与企业融资及中港跨境案件方面的业务。谙熟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精于处理企业各类法律事务,曾先后被香港和内地多家中港跨境企业聘任为公司法律顾问。蒋律师同时还参与协助多家民营企业到香港成功上市,主要包括恒大地产、深圳佳兆业集团、玖龙纸业集团及悦来客栈等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扫码向我咨询

二维码-新-广告语.png

  联系蒋采颖律师

  电话:86-755-83654848

  传真:86-755-83657332

  邮箱:info@bangyi.org

  网址:www.bangyi.org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7B2

bangyi.org广东邦仪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2012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涉外律师、跨境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