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设计】的3个真相及3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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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案例
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公司名字与股东姓名均为化名)。
公司有4个发起股东:
经营团队为“阿创、阿强与阿发”,投资人为阿投。
启动资金是300万,其中,经营团队出资200万,投资方出资100万。
阿创、阿强与阿发,代表了创业的三个阶段,首先得有勇气出来干,然后打怪升级才可能越变越强,最后才可能发。
这三个人的头像,分别是BAT的三个创始人。这也是很多公司搭班子的常见模式“产品+技术+运营”。
项目确定,人到位,资金到位,分工到位,股东们准备注册成立公司,公司章程需要把股权比例确定下来。大家觉得,股权应该怎么分?
(1)有创业者说:“投资方占小头,比如占20%,经营团队占大头”。
这种分配模式,你有个基本假设,即公司高速成长,公司5年后可能价值3亿。但公司5年后也可能还是原地踏步300万,甚至有可能亏了300万。
这种分配模式,如果项目与团队基本靠谱,专业VC可能接受。但对于非专业投资人,谈判博弈门槛太高。
(2)有创业者说:“投资方占小头,比如占20%,经营团队占大头”。
这种分配模式,你有个基本假设,即公司高速成长,公司5年后可能价值3亿。但公司5年后也可能还是原地踏步300万,甚至有可能亏了300万。
这种分配模式,如果项目与团队基本靠谱,专业VC可能接受。但对于非专业投资人,谈判博弈门槛太高。
(3)有创业者说:“那就简单按照出资来分,出多少钱,占多少股”。
这种分配模式100%符合中国公司法,100%符合公司章程,100%符合传统分配习惯。但是,按照这种分配模式,公司做到1000万左右,团队动力不足,游戏就很难继续玩下去。
像阿里巴巴早期是50万的启动资金,现在市值4000多亿美金。像真功夫这样的传统企业是8万的启动资金,后来估值超过50个亿。像海底捞才8000块启动资金,现在一年营收100多亿。
这些公司,存量价值(启动资金)都很小,增量价值(高于启动资金的价值)都很大,增量价值主要靠经营团队的人力投入与贡献来创造。
这种分法会面临四大问题:
一是经营团队创造的增量价值贡献没被认可,创业动力不足,
二是未来优秀人才引进没有空间,
三是经营团队失控,
四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会影响公司未来融资。
股权设计的三大误区
带着问题,我们先讨论下股权设计的三大误区:
误区1.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肯定错不了
在上面的案例中,如果阿强出资30万占30%股份,但干满1年中途掉链子退出了,阿强的股份该怎么处理呢?中国的公司法是把经营团队当成投资方来看,出资即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这导致的结果是,股东之间的分配方案100%符合中国公司法,100%符合公司章程,100%符合传统分配习惯,但是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合法回购中途退出股东的股份。
误区2. 做大了蛋糕,才需要分蛋糕
有很多人说:“公司蛋糕还很小,蛋糕没啥分的。等公司蛋糕做大了再说。”
公司股权分配,分的不是大家早期的货币出资,而是公司未来大盘子的利益。等到公司蛋糕做大,再去分蛋糕,会面临各方的利益博弈。比如,投资方给真功夫估值50亿。股东之间融资后再去调整股权,1%股份就是5000万。再比如,万科搞事业合伙人制时,市值2000多亿。1%股份就是20多亿。万科经营团队1000多名中高层花了50多亿也就买了万科4%点多的股份。公司估值或市值越大,这会放大股东的预期与欲望,也极大放大了股权调整的难度与门槛。
误区3. 谈利益伤感情
经常有创业者说,创业合伙人股东之间分股权,就好比刚谈了个女朋友,就开始讨论未来房子、车子与票子怎么分。搞不好房子车子票子还没赚到,女朋友先分手了。合伙创业搭班子,很多都是兔子专吃窝边草,从身边的三老(老同学+老朋友+老同乡)下手的。朋友之间合伙创业,谈利益伤感情。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我们首先得接受认可这个现实。那有没有方法,既分好利益,也不破坏股东之间得信任关系呢?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先谈软的创业理念,先在创业理念层面达成共识,再去谈那些冷冰冰硬梆梆的条条款款。这些创业理念包括,合伙人取得股权的主要贡献是未来长期持续的人力投入与贡献,不是早期那点货币出资; 合伙人中途退出,不再是奋斗者,如果没有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对其他长期艰苦奋斗的经营团队股东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老大带头遵守游戏规则,而不是游戏规则制定出来只约束合伙人团队而不约束公司老大。
股权设计的三大真相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股权设计的三大真相。
真相1. 股权本身并不激励人
现在桌子上放100元纸币,上面盖着中国人民银行的印章,你肯定相信它值100元。
但是,我掏出一张纸,画一张公司股票给你,签上我何德文的名字,说它未来值100万,你就未必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花很少的钱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可以去给人发公司股票。但是,股票本身并不激励人,股票背后代表的创始人的创业精神能力人格魅力,公司事业发展前景,团队打群架打胜仗,公司满足员工“薪酬+成长+事业”的需求程度,这些才激励人。股权只是这些公司价值的载体。
真相2. 股权一半可设计,一半不可设计
公司股权有很多可设计的空间。比如,为了避免股东离职退出时的股权战争,事先设计好公司股权的分配机制、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包括退出价格。又比如,为了避免创始人在股权稀释过程中对公司失控,可以设计公司的控制权机制,包括股权控制与协议控制。再比如,如果公司估值过高时,再去设立持股平台,创始人可能面临数千万的个人税负。为了避免巨大税负,提前设立持股平台。还比如,为了避免员工期权行权价格过低,因为股份支付而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甚至影响公司未来上市,提前测算规划员工的行权价格……
公司股权,也有挺多不可设计的地方。比如,如果创始人的魅力、能力与影响力不够,Ta就很难像马云一样,让其他合伙人股东心服口服把股权放进持股平台,把投票权让渡给马云行使。又比如,如果创始人的业绩、理念与能力没有经受市场经验,Ta就很难像刘强东那样实现让投资人把投票权委托给刘强东行使。
真相3. 分好蛋糕,有助于做大蛋糕
回到前面的例子,经营团队出了1/3的钱,投资人出了2/3的钱。公司股权应该如何分配呢?至少有三种分配模式:
(1)货币资本制: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动力不足,公司做到1000万,游戏就很难玩下去了;
(2)身股银股制:给经营团队20%的股权激励。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人力贡献被认可被激励,公司有可能做到3000万。但激励不够,再往下游戏又很难玩下去;
(3)人力资本制:投资方投大钱占小股(比如20%),或一开始按照出资比例,未来基于公司业绩动态激励经营团队,最终可以让经营团队控股。在这种模式下,经营团队就有动力把公司蛋糕做到最大,投资方的投资回报也是最高。投资方最应该关注的是“投资回报”,而不应该是“股权比例”。
股权设计专业律师推荐
【蒋采颖律师】
蒋釆颖律师(持中国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131895734)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读中国、香港和英国法律。她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和美国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和香港法律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在全球排名前十大之一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多年,专注于企业上市融资。
蒋律师目前是香港中国法律公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香港证监会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持牌人。
蒋律师长期从事与企业融资及中港跨境案件方面的业务。谙熟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精于处理企业各类法律事务,曾先后被香港和内地多家中港跨境企业聘任为公司法律顾问。蒋律师同时还参与协助多家民营企业到香港成功上市,主要包括恒大地产、深圳佳兆业集团、玖龙纸业集团及悦来客栈等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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