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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曾荫权表示配合香港廉政公署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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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多次被报道可能接受富豪“关照”,如坐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租住豪宅。香港法律廉政公署决定调查,立法会也要求特首到会解释。对此,曾荫权昨天(27日)再次作出澄清,并且表示如果廉署调查,他乐意配合,以释除公众的疑虑。

  廉政公署是香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直接对特首负责。如果廉署真的调查曾荫权,那么这将是廉署成立38年来第一次调查它唯一的上司政府最高首长。

  行政长官接受赞助无处申报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说,公务人员收受利益,如果没有合理的辩解的话,就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里面的罪行。

  按法律,廉署如果怀疑特首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可转交律政司考虑是否提交立法会,如果有1/4议员联合动议及经立法会通过,可交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有足够证据构成指控及全体议员2/3通过,就可以提出弹劾,报请中央政府决定。

  香港现行的官员申报制度规管所有的问责官员,接受任何赞助旅程,需要向行政长官或司长申报批准,但制度存在漏洞若行政长官接受赞助旅程,应该向谁请求批准?

  为此,曾荫权昨天宣布: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防止及处理包括行政长官在内的潜在利益冲突,制定更透明的申报制度。

  他决定邀请退休大法官李国能,主持特别委员会,成员包括社会福利界、学术界及传媒界的人士,检讨现行的制度及程序,对象包括行政长官、所有问责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委员会独立运作,提交的报告也立即公开,希望两三个月内做好工作”。

  一直遵守的规矩和市民的要求

  去年4月和今年2月,曾荫权两次坐朋友的私人游艇游澳门并在游艇留宿;2009年10月和今年2月,曾荫权坐过两次朋友的私人飞机,分别到日本和泰国。这被媒体质疑“可能涉及利益输送”。

  曾荫权解释,每次坐私人游艇他都给对方500元交通费,坐私人飞机分别给对方5900元和18.8万元交通费。

  曾荫权昨天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他做了几十年的公务,一直都想跟着良心而办事、跟着规矩而办事,近日的这些质疑让他明白,市民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从而导致市民对他失望,质疑他的诚信。

  “很明显世界在变,香港社会也在不停地变动”,他说,“这几天我做了很多的反思,很明显地,我们一直遵守的规矩和市民的要求有很明显的落差。我也上了一堂很好的课,以后我一定会更加严谨办事,也要采取一些措施和补救的方法。希望各位谅解。”

  近日有政党要求香港廉政公署介入调查曾荫权涉嫌收受不当利益,据港媒25日报道,廉署接到举报之后表示,将依法跟进。

  曾荫权说,廉洁、公平和公正是香港根深蒂固的价值,各阶层都很重视,未来特首必须信奉。他还说近来媒体报道令他感到受伤,出任特首是终生荣誉,同时要付巨大代价。“日后选择是否接受乘坐私人游艇或飞机时会特别小心和敏感”。

  否认深圳租房有利益输送

  另外,曾荫权卸任后,将租住于深圳东海集团开发的位于福田区的东海花园君豪阁,而东海集团主席黄楚标是政府发牌的香港数码广播的主要投资者。这也被媒体质疑。

  曾荫权说,2010年有意租住深圳东海集团的房屋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他承认当时没有想到东海集团主席黄楚标是香港数码广播的主要投资者。 但曾荫权强调,未申报不影响发牌的决定。因为是否向香港数码广播发牌,由广管局研究及撰写报告,当时广管局一致同意发牌,而行政会议很少参与。

  他说,2010年与黄楚标谈起有关房屋,对方提出将会所改建,自己表示有兴趣,对方在2011年起装修,自己以每年约1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80万元)租住3年。

  东海集团发表一份声明称,集团是以市值签订三年合约,每年租金为80万元人民币,租金不包括水电费、卫生费和工人、司机或任何其他服务的费用。 声明说,该套住房面积626.4平方米,原为会所,使用多年,日久失修,计划改建及重新装修作出租住宅,工程预算少于300万元。

  立法会邀曾荫权解释连串事件

  到电台解释、又宣布成立委员检讨申报制度、涉及事件的东海集团也在报章刊登声明澄清,但并未能够释除外界对曾荫权的疑虑。

  香港多个政党和团体批评曾荫权在租住深圳豪宅、乘坐私人飞机和游艇等连串事件上,接受富豪款待,涉嫌利益输送,多个立法会议员要求曾荫权到立法会清楚交代详情,否则不排除引用权力及特权法传召他到立法会。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邀请曾荫权周三(2月29日)到立法会解释这些事件,但特首办公室表示,曾荫权仍在考虑中,暂时没有答复会不会出席。

  香港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说:“曾荫权是香港的特首,香港人对他要求高是正常不过的。”

  “没办法,谁叫他是特首”

  曾荫权1964年从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67年任二级行政主任。1981年获政府保送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次年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1997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财政司司长,2002年任政务司司长。

  2005年,曾荫权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2007年7月连任行政长官。2012年7月届满。

  去年,曾荫权的外出访问经费开支,成为港人津津乐道的讨论话题。有香港媒体披露,曾荫权在过去四年外出访问发生的费用不足百万港元,节约程度令人惊讶。

  香港人对特首要求高,还可以从去年曾荫权被要求拆除“包阳台”违建一事上看出。

  去年6月,曾荫权位于中环麦当劳道碧云楼的寓所涉嫌违建,香港屋宇署查验后向特首发出劝喻,要求拆除围封露台的落地大玻璃窗。曾荫权随后委托专业人士清拆了违建。

  碧云楼高12层,曾荫权与妻子鲍笑薇拥有2楼的一套公寓,公寓的露台原本属于开放式设计,曾荫权在外围加建了大型玻璃,将露台变成室内空间(俗称“包阳台”)。

  其实,玻璃封闭露台在香港很常见,连特首自己也不认为这是违建。他说,屋宇署在2006年曾发信要求他拆除外墙花架,但没有要求他处理密封露台。

  碧云楼其他包阳台的公寓,仍然保持现状。有的士司机评价,“违建”明显针对特首个人,“但都无计(没办法),谁叫他是特首”。香港立法会前主席 范徐丽泰曾说,香港社会对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要求比一般人高很多。地位高的公众人物一定要比其他人做得更加小心及守法,因为在香港没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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