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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庙男童遇害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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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早上8点左右,杨庙一居民报案称,4岁的孙子走失。消息一出,扬州陷入“全城寻人”模式。2月17日晚上10点左右,失踪男童在自家床下被找到。不幸的是,此时,他已被母亲李某杀害并藏尸两天

  今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死者父亲出具谅解书,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指控】

  情绪失控勒死4岁长子

  藏尸家中两天后案发

  昨天上午9时30分,被告人李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她今年25岁,邗江区杨庙镇居民。

  公诉机关指控,2月15日早上7时许,李某在婆婆临时外出后,在家看护两个儿子。其间,她在帮大儿子小高(2012年8月21日出生,殁年4周岁)穿衣过程中,因小高不配合,且小儿子在二楼发出声响,欲上楼照看小儿子时,又发现小高往外跑,遂将小高抱至一楼半房间。因体力不支,李某要求小高呆在该房间内,以便上楼照看小儿子。后小高再次不配合,适值小儿子在二楼哭闹,李某遂情绪失控,将小高推倒在房间床上,用房内插线板电线,绕在小高脖子上,采取勒颈、打结等手段,致小高死亡。李某随后将尸体藏匿于房内床下,并在婆婆回家后,佯装不知小高去向,与家人一起寻找,直至2月17日晚,公安机关找到小高尸体而案发。

  经法医鉴定,小高系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经司法鉴定,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李某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调查】

  交代作案经过,几度痛哭

  自称因太害怕没有主动投案

  在法庭调查环节,李某接受公诉人询问。起初,李某面无表情,看上去情绪平静,但当公诉人讯问其作案原因、经过等问题时,她突然情绪失控,几度失声痛哭,直至公诉人、审判长多次让其控制情绪,才平复下来,供述了杀害大儿子并藏尸的全过程。

  据李某交代,她家中有两个儿子,因小儿子尚在哺乳期,大儿子和爷爷奶奶住在一楼,她带小儿子住在二楼。2月15日早上7点多,婆婆去杨庙镇上帮小高买瓶子,让李某帮小高穿衣服,李某遂来到一楼东边的房间,准备给小高穿衣服。但小高闹别扭,不配合她,并说,“我不要你穿,我要奶奶来穿。”

  李某没有理会,强行给小高穿上了羽绒服,准备给他穿裤子时,他又不配合。李某在继续帮小高穿裤子时,在二楼的小儿子喊了一下,李某有些着急了,想赶紧给小高穿好衣服,去楼上看小儿子,可小高穿好裤子就往外跑,要去找奶奶。李某不同意,把小高拉了回来。其间,小儿子在楼上不停地哼哼,李某更加急了,准备把小高带到楼上去。这样,她可以同时照看两个孩子。但小高不愿意,在李某抱着他上楼时,不停反抗。

  李某抱着小高,走到一楼半时,听到小儿子在楼上哭喊,愈发着急,加上自己快没力气,就把小高放在一楼半的房间,准备去二楼给小儿子穿衣服。但她还没走出房门,就发现小高又要出去,不耐烦的她把小高推倒在床上,小高反抗,李某气急。这时,她看到房间内有一个插线板,就用插线板的电线绕在了小高的脖子上……

  被问及作案后为何没主动投案,而是被带至公安机关后才交代犯罪事实时,李某称,是因为太害怕了,在藏匿大儿子尸体后,她的手一直在发抖。


  【鉴定】

  她个性不良,但无精神病

  也不存在“产后抑郁症”

  对于之前社会公众猜测李某是否有产后抑郁症这一问题,此次庭审中也有了答案。

  在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是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该鉴定所对李某的法律能力评定为:李某个性不良,常常自以为是,但不足以诊断为某种精神疾病;作案是在其有不良个性的基础上现实因素引发的一时激情所为。最终,该鉴定所经综合评定后认定,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参与鉴定人员进一步解释称,鉴定结论中的“无精神病”包括无产后抑郁症。


  【判决】

  家属谅解,被告当庭忏悔

  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小高的父亲放弃对李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由于李某真诚忏悔,出于对李某的感情,考虑其次子未来的成长需要母亲的关心,小高的父亲及爷爷、奶奶均愿意原谅李某,请求法庭对李某从轻处理。

  在最后陈述过程中,李某声泪俱下。“在看守所的200多个日夜里,我每天都以泪洗面,我知道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也知道自己在孩子教育方面有很多不足。”李某说,自己对不起孩子和家人,认可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得知丈夫及公婆对她表示谅解后,李某表示很感恩但更有负罪感,希望法官能从轻量刑,让她早日回归家庭,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李某犯罪对象系被其监护未成年子女,法院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同时,法院考虑到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过,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虑及李某在哺乳期因情绪失控,临时起意杀子,其尚有幼子需要抚养等因素,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点评:这宗家庭惨案,实在是令人扼腕不已。希望大家遇到家庭纠纷时,多寻找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情绪的缓解,避免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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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采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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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釆颖律师(持中国律师执业证)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读中国、香港和英国法律。她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和美国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和香港法律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在全球排名前十大之一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多年,专注于企业上市融资。

  蒋律师目前是香港中国法律公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香港证监会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持牌人。

  蒋律师长期从事与企业融资及中港跨境案件方面的业务。谙熟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精于处理企业各类法律事务,曾先后被香港和内地多家中港跨境企业聘任为公司法律顾问。蒋律师同时还参与协助多家民营企业到香港成功上市,主要包括恒大地产、深圳佳兆业集团、玖龙纸业集团及悦来客栈等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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