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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BAT是如何做股权激励的,创业公司又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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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只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有团队一起奋斗。当你的项目有了,人也有了,怎样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激发团队的创造力呢?这几乎是每一个创业者都在思考的问题。

  马云刚开始创业时,初期的50万元是由18名员工一起凑出来的,团队天然就具有利益共同体的基因。如果那时的十八罗汉觉得阿里巴巴只是马云个人的事业,也许就不会出现互联网界的传奇了。

  在创业初期,阿里巴巴的员工特别辛苦,待遇也不好,新加入的员工也会抱怨薪资待遇差。那时,马云的解决方案是,要有信心,我把我的股份稀释点给你们。

  股权激励是推动员工养成主人翁意识的重要法宝,同时也是留住优秀人才的“金手铐”。马云之所以能带领一个18人小团队迅速崛起,跟他实行的股权激励是离不开的。

  不仅仅是阿里巴巴,整个BAT,包括华为,都在运用股权激励,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些大企业是如何做股权、期权激励的。


  A

  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集团于2014 年成功登陆美国纽约交易所,以首日开盘价计算,阿里巴巴的市值达到 2383 亿美元,比肩中石油的市值。

  后来,马云又成立了蚂蚁金服。采用有限合伙的方法掌握了公司控制权,成功用手中的3010万控制了3900亿巨无霸蚂蚁金服;同时又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将42%的股权分给员工,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蚂蚁金服的估值不断飙升至现如今的4100亿。

  但是,蚂蚁金服的股权是无法自由交易的,一旦离职,必须卖给公司。而且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和最高45%的交易税也是肉疼,这一点阿里非常严格,没有百度、腾讯灵活。

  B


  百度

  百度的股票数量介于阿里和腾讯之间,而且百度的股票浮动比较大。据公开数据显示,员工的级别越高,期权可以谈判的空间就越大。当然,这跟百度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是相关的。而且在人才的使用上,李彦宏更欢迎技术大牛带领自己的团队空降。

  百度员工股权福利主要集中在创业初期,公开资料显示,IPO之时,百度员工总共持公司股份9.2%。

  T

  腾讯

  2016年双十一是腾讯成立18周年纪念日,马化腾十分豪气地宣布,将向员工授予每人300股腾讯股票,作为公司成立18周年的特别纪念。预计本次授予股票总价值约达17亿港元(约15亿人民币),按照当时腾讯雇员约有3万人,每个员工将获得价值约5万多元的股票奖励。这种利益共享的机制,又怎能不激发出员工的工作激情呢?

  当然,这300股并不是立马就可以拿到的,而是分三批进行解禁(行权)的,其中第一批100股正式授予日当天解禁,后续200股将以年度为单位,逐年等额解禁,当然解禁日之前离职的,未解禁的股票将取消。这种以时间为限制条件的股权行权方式可以加强员工与公司的黏性。

  其实,腾讯不止一次带给员工股权惊喜,从2007年开始便有长期持续的股权激励规划。向有志于在公司长期发展、且绩效表现持续优秀的骨干员工提供公司股票期权,让员工能分享公司业绩增长,使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那么 ,问题来了……

  

  创业公司该怎样做股权激励?

  接下来,资深律师就来为你讲解:创业公司应该怎样做股权激励。

  使用股权激励前,你需要知道这些:

  1、目的:以工资+股权(和物质等形式)的结构,吸引、约束、留住人才,让公司的人力资本最大化,推动企业和人才的持续高效发展。

  2、问题: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创始人需要以出让股权为代价,如若比例安排不当,控制权便会受到威胁。

  3、理想状态:

  ①合理、公平的给出股权,人才得到有效激励

  ②创始人的控制权不会受到威胁

  4、实际操作:拟定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 → 授予激励对象(比例/数量) → 股权管理(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退出时该如何处理股权)


  律师建议

  科技含量高、竞争激励的行业,对人力资本依赖度更高,更有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需要,建立股权激励计划也就更加迫切。另外,企业要树立全局观,提前规划好整体布局,从而保证更灵活的操作方式。


  实战: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内资架构)

  一、如何给?

  1、行权时限:一般约定期限是四年拿到股权

  2、形式 & 条件:可以业绩或时间为限制条件,当达到特定要求时,可以逐步解锁部分股权

  3、如何行权?

  在每一阶段授予期限到期后,激励对象需要在股权激励协议中列明的期限内发出行权申请书,公司在收到行权申请书并核查后,向员工发出行权通知书,员工持行权通知书办理相应手续以完成行权。

  二、如何退出?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员工与公司间的关联度,让员工与公司一同发展,那么,如果发生员工离职,处理方式应当与上述目的保持一致。一般来说,分为2种情况。

  1、公司不允许继续持有或员工自愿放弃

  ①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并离职→公司不允许继续持有

  ②员工未违反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而正常离职且自愿放弃→员工自愿放弃


  律师建议

  回购单价:

  a.按离职时公司前一年底净资产总额乘以拟转让股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经常用)

  b.按离职前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单价的X %进行回购

  c.按激励股权取得价格的X倍进行回购

  2、正常离职,公司允许员工继续持有

  如果公司决定让未违反公司制度或其他纪律而离职的员工继续持有已行权部分,那么还要观察其是否有其他离职后义务,比如竞业禁止等,如果发生违反离职后义务的情形,则该员工已行权的激励股权应当被收回。


  律师建议

  建议公司收回离职员工的股权,因为如果让其继续持有,那么公司后期在进行统一股东身份登记时,对于已经不在公司任职的前员工,无论是联系沟通或进行其他决策可能都会有很大障碍,阻碍公司进一步发展。

  因为在设置股权激励时,会涉及到控制权的问题,建议大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股权激励基本常识,因为每家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而且关系到创业者的控制权,股权比例分配不当,容易导致权力的丧失,建议各位创业者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适合公司情况的激励方案,避免创业风险。


股权激励专业律师推荐

【蒋采颖律师】

      蒋釆颖律师(持中国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131895734)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读中国、香港和英国法律。她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和美国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和香港法律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在全球排名前十大之一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多年,专注于企业上市融资。
      蒋律师目前是香港中国法律公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香港证监会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持牌人。
      蒋律师长期从事与企业融资及中港跨境案件方面的业务。谙熟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精于处理企业各类法律事务,曾先后被香港和内地多家中港跨境企业聘任为公司法律顾问。蒋律师同时还参与协助多家民营企业到香港成功上市,主要包括恒大地产、深圳佳兆业集团、玖龙纸业集团及悦来客栈等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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